【新唐人2012年9月26日訊】(中央社華盛頓26日路透電)根據競選團隊公布的報稅資料,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姆尼與妻子安,2011年的外國投資所得較2010年成長1倍以上,其中部分來自避稅天堂的投資所得。
羅姆尼家2011年調整後淨收入(AGI)達1370萬美元,其中350萬美元來自外國投資;2010年淨收入2160萬美元,外國投資所得150萬美元。
也就是說,羅姆尼家去年所得1/4來自非美國境內投資,例如在百慕達、盧森堡、荷蘭、愛爾蘭、開曼與英屬維京群島等地的資金與股票所得。
2010年,羅姆尼全家的外國所得只占所得的7%。
雖然羅姆尼的稅務策略合法,但很大部分所得來自外國投資,凸顯他的報稅單與一般美國人有極大不同。
發言人被問到羅姆尼家族的外國所得為何增加時,拒絕發表評論。
監督羅姆尼家族理財事務的法律事務所Ropes & Gray合夥人馬特(Brad Malt)正在旅行,目前無法聯絡到他詢問看法。
羅姆尼家族的外國投資所得來自股票孳息、利息、資產出售獲利,以及身為私募股權基金與一些避險基金合夥人的附帶收益。(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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