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莊定義不同 美法葡萄酒大戰

【新唐人2012年9月25日訊】法國酒莊和美國葡萄酒業者的「正名」大戰,25日在歐盟開打。歐盟提議由不同產地葡萄混合釀造的美國葡萄酒也可標註「Chateau」(酒莊),但法國農業部長勒佛爾反對。

不過,勒佛爾(Stephane Le Foll)也承認,很難說服歐盟其他國家在這個議題上與法國同一陣線,畢竟只有法國是葡萄酒盛產國,受到的威脅最大。

為交換歐洲等級最低的餐酒(Vin de Table)進入美國市場,歐盟決定授權美國葡萄酒,在酒樽上使用「酒莊」名稱銷往歐洲。

目前美國紅酒在商標上使用「酒莊」名稱,但不能銷往歐盟地區,因為根據歐盟規定,使用「酒莊」名稱的紅酒,必須來自單一莊園產地。

法國對「酒莊」的嚴格定義,幾乎成為國家的特殊文化。「酒莊」酒指的是整個葡萄酒的生產過程,也就是從種植葡萄開始,到釀造、裝瓶等程序,都必須在同一莊園內進行。

「酒莊」代表酒的品質,法國市場上「酒莊」酒的銷量占整個葡萄酒市場的4/5。

因此,法國酒莊酒生產商對歐盟的提議反應激烈。波爾多葡萄酒聯合會(FGVB)最近表示,這「關係到我們的葡萄園傳統和欺騙消費者」。

他們認為,「酒莊」是一個葡萄酒的生產傳統,而不是美國人用來打造品牌的方式,如果大量標有「酒莊」的美國葡萄酒進入法國市場,不僅會扭曲「酒莊」原本概念,也將困擾消費者,甚至嚴重打擊法國「酒莊」生產的傳統。

如果歐盟通過這個案子,他們揚言要聯合全歐酒商進行抗議,並以法律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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