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4日電)屏東縣前議長林清都因議長賄選案遭判刑確定,明天將入監服刑。他今天表示,會尊重司法準時報到,「給社會一個典範」。
林清都因賄選案被判刑5年6個月,他說,台灣司法史上賄選案的判決,很少有這麼重的,他堅持自己清白,也會如期報到服刑,給社會一個典範,也表示對司法的尊重。
入獄前,林清都對家鄉的建設還是念念不忘,他說,縣政府舉債快要達到上限,希望中央政府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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