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0日電)香港3名懲教署人員因為毆打1名台灣收押犯致死,今天被法院判處各入獄16個月。
法院上星期已判處3人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名成立,留待今天宣判。
法官在判決中指責3人行為過火,令死者身上有超過100處瘀傷,事件令懲教署蒙羞,削弱社會對懲教署及刑事司法系統的信心。
法官指出,此案的量刑起點是24個月,但由於3人初犯,加上對社會有貢獻,扣減1/3刑期。
據報導,2009年8月,33歲的台灣男子陳竹男因為在港行騙被捕,其後在荔枝角收押所死亡,遺體有許多瘀傷,法醫證實這是遭人拳打腳踢及以硬物撞擊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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