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谷案相似 王立軍亦有「重大立功表現」

【新唐人2012年9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林妙音綜合報導)中國幾十年來最大政治醜聞中心的前重慶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周二,被以四罪起訴受審。目前,庭審結束,法庭宣布擇期宣判。檢方稱王有重大立功表現,依法可以減輕處罰。

檢方:王立軍有重大立功表現

據新華社報導,王立軍面臨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和受賄的刑事責任。

報導引述成都人民檢察院對王立軍的指控稱,王立軍「違背查禁犯罪職責,徇私枉法,明知薄谷開來有故意殺人重大嫌疑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情節特別嚴重」。

新聞發言人楊玉泉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審訊后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王立軍對控罪並沒有提出異議。楊玉泉表示,法院考慮到王立軍在案發後自首,並且提供重要資料協助偵查谷開來殺人一案,有重要貢獻,法院將休庭商討刑罰。

他並稱王立軍目前身體良好,情緒穩定。

而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周二(18日)指出,王立軍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有重大立功表現,依法可以減輕處罰。

律師五點意見求減刑

此外,新加坡《聯合早報》重慶特派員顧功壘18日發自成都的報導稱,對王立軍案的媒體通報會稱,王立軍對起訴指控其所犯的四項罪名的基本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王立軍的律師為其作了罪輕辯護,提出五點辯護意見,請求法庭對王立軍減輕處罰。

一,王立軍徇私枉法罪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其主動向有關部門反映了薄谷開來故意殺人的問題,對偵破該案有重要貢獻,其徇私枉法罪系主動投案,應視為自首。
二:王立軍叛逃系事出有因;所犯叛逃罪,系犯罪中止;叛逃后自動離開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並如實供述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
三:王立軍犯濫用職權罪不屬於情節嚴重。
四:王立軍犯受賄罪情節較輕。
五:王立軍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現。

谷案庭審律師亦稱谷有重大立功表現

王薄谷三案中,作為第一宗開審的谷開來一案,在8月9日進行了庭審。無獨有偶,谷開來、張曉軍的辯護律師發表的辯護意見中亦提及,谷開來在檢舉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現等。

合肥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唐義干介紹說:「薄谷開來辯護律師認為,海伍德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責任,谷開來在作案時行為控制能力弱於正常人,並且在檢舉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現等,請求法庭判決時綜合考慮;張曉軍辯護律師提出,張是協從犯,請求法庭依法減輕處罰。」

只是,谷的「重大立功表現」具體所指,以及谷開來檢舉「他人重大犯罪」中所指的「他人」具體是誰,官方沒有下文。但當時輿論主流指向其丈夫薄熙來

《世界日報》援引曾被薄熙來關押的,前香港文匯報記者姜維平的話說,開庭審理谷開來不排除中共高層權斗因素,谷想保命就可能揭露外界意想不到的事情,這涉及到薄熙來的貪腐,和薄熙來對殺海伍德的事情,到底知情不知情?這就為下一步審判薄熙來的貪腐問題,和在法院所佔的位置和角色打開了新的缺口。「她要立功,就要檢舉揭發。」

不過,時事評論員章天亮指出,重大立功表現能否可以成為免死理由,恐怕不是辯護律師所能決定。檢舉他人而令官方掌握了從未掌握的重大線索,導致重要案件被偵破等等,才可稱為重大立功表現。只是檢舉了包庇谷開來的四名警察,則不在此列。

而當時谷開來的辯護律師亦曾提出3點求情理由,望法院綜合考慮。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三點理由都不成立。

當谷開來被宣判死緩後,當局把薄熙來案與谷開來案完整切割。這讓外界把對薄案的關注目光,再次投到王立軍一案上。畢竟,王立軍之所以有震驚世界的「叛逃美領館」,皆因顧慮會被薄熙來下手除掉。因此,這次王立軍的「重大立功表現」具體所指,以及他揭發的誰?又提供了什麼線索?外界都在等待中共的下一步的說辭。

庭審旁聽

此外,新華社報導並說,王立軍的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均旁聽了庭審。然而,據悉,所有外國媒體都未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

此前一天,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引述王立軍的律師王蘊採的話說,案子昨天(17日)已祕密開庭,她稱王案分兩天審理,但以案件尚未審完為由拒透露詳情。這是繼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之妻谷開來上月初在安徽合肥庭審后,薄案另一要角受審。

新華社報導指出,由於起訴指控王立軍所犯的叛逃罪及濫用職權罪涉及國家機密,故此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於17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這兩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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