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3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牛肉含萊克多巴胺10ppb殘留容許量生效,請衛生署加強邊境查驗,並督導地方加強監測市售產品。
陳(沖)上午在行政院會表示,衛生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及立法院附帶決議,並考量國人膳食習慣與國內產業發展及參考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於9月11日公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條,增訂牛肌肉中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為10ppb。
他說,為確認輸入牛肉產品符合台灣標準,並維護消費者信心,請衛生署加強邊境查驗措施,並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監測市售產品,定期公布查驗結果。
陳(沖)表示,相關機關加強宣導,宣導內容應避免引發歧視某產地或某國家牛肉等不必要的誤解。
他說,衛生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告應標示牛肉原產地相關規定。
陳(沖)要求衛生署及相關機關務必持續進行對業者、社區宣導,使販售含牛肉的散裝食品場所,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的飲食場所,以及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都能依規定標示,提供民眾明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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