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學習周永康批示 解析陳平福案件

【新唐人2012年9月11日訊】前天,新華網發出大連9月8日電,內容如下(因篇幅限制,本文略有刪節):

「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7日在遼寧大連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作出重要批示……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進一步提高現場處置的能力,進一步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能力,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維護國家法制權威,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看官請注意,為了即將召開黨的十八大,負責全國公檢法司系統的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向全國各地公安系統最高領導人,提出了「三個提高」,「三個維護」!這3個加3個,一共是6個!(老夫傑出地數學運算能力,令人稱奇)這6條要求,最後聚在一起,終極目標卻只有一個—就是確保「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而且,為了這個「勝利」,全國公安系統,一定要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

好,老夫在此對照國家政法委最高領導人—六個要求和一個目標的重要批示,再結合蘭州市人民檢察院,近日起訴—失業老師、流浪藝人、半百老漢陳平福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逐條學習並一一解析之……

這一、「進一步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莫非,蘭州檢察院以為對一個失業老師,流浪藝人發的幾篇牢騷博文,高度警惕、密切關注、嚴加控制,直至將陳平福推向法庭受審,這就可以向上級證明,他們「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已經得到大大的提高?蘭州檢察院的「群眾工作能力」,也因此上了一個嶄新的臺階?

這二、「進一步提高現場處置的能力」。莫非,蘭州檢察院將這個家中一貧如洗,手中只有禿筆和破琴的陳平福陋宅,一定要置於24小時全天候、全方位地「監視」之中?否則,陳平福一旦溜出家門,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權,就有被他「顛覆瓦解」的危險?陳平福一旦動動嘴皮,偉大的中國人民,就有被他「煽動造反」的可能?哦,看樣子,咱中國的這個陳平福,硬是要比外國的那個本拉登—要厲害的多嘍!

外國的那個本拉登,十年前就已經動了飛機和炸藥,還有遍佈全球幾十萬的基地武裝,直奔美國而去,那才是真正的「顛覆」!而現在,本拉登本人已經翹了辮子,也沒見美國就此被他或基地武裝,給「顛覆」掉!而在蘭州檢察院眼裏,陳平福只要得閒時抽空上上網,發上幾篇小文章,具有十三億人口的中國國家政權—就存在被陳平福「顛覆」的危險!—哦,馬也嘎!這個陳平福—是什麼人呐?神人嗎?上帝嗎?抑或是「妖魔鬼怪」?……這—就是蘭州檢察院的集體認知水準和「現場處置能力」?

這三、「進一步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能力」。莫非,蘭州檢察院以為靠「起訴」一個在網路上發文說說「牢騷」,泄泄「私憤」的博主,就可以「訴」一儆百?從此,全中國聽到「起訴陳平福」這一重大「利好」後,股市就可飄紅?人民便會噤聲?大眾立馬失語?百姓也乃無言?網路更無異議?從此,咱中國就會出現—「到處鶯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高路入雲端」的大好局面了?蘭州檢察院,就是這樣「正確引導輿論」的?

這四、「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莫非,蘭州檢察院認為,起訴了皋蘭縣一個叫做陳平福的公民—此人5年間僅在網路發過34篇博文,還有近一小半是轉載別人的!之後,偌大個西北重鎮蘭州市廣大區域,「社會大局」就可「穩定」啦?蘭州檢察院的「冒號」們,就是用這類極其愚蠢的思維和極其下作的手法,來維護蘭州地域「社會大局穩定」的?

這五、「堅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陳平福,一個在三十年前的中國,當時曾是佼佼者的大學本科生;一個從當年的保密單位子弟學校走出來的失業教師;一個因生活所迫,像瞎子阿炳那樣沿街串巷,靠賣藝為生的流浪琴手;一個因貧窮處處遭城管白眼、侮辱、驅趕、甚至毆打的半百老漢。陳平福的個人利益,其實就是「人民根本利益」其中一部分。我們「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政權,應該關心這類人才是呀!

莫非,蘭州檢察院也正是考慮到陳平福家中揭不開鍋,賣藝為生的窘境,想「贊助」他一把?以通過起訴並判刑,從而讓陳平福到納稅人出錢的監獄裏,去吃幾年「免費的午餐」?讓他「聊補無米之炊」?若此,就乾脆再「起訴」陳平福全家吧!就說他們全家共同犯有「窩藏罪」和「包庇罪」,把他們全家—都弄到監獄裏,再撥個獄舍,讓他們全家都住在一塊,就在監獄食堂搭夥!這樣不就徹底解除陳平福一家妻兒老小的「生活困難」了嗎?

老夫認為—陳平福「作案」時,就是「窩」在家中!而且,家人明知陳在「作案」,也沒有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因此,以 「窩藏」和「包庇」罪,起訴陳平福家人,想必是有法理依據的!請蘭州檢察院,儘量採納老夫的這一「合理化建議」,儘早起訴之,「從快從重」判決之,以徹底解決陳平福的「後顧之憂」!

這六,「堅決維護國家法制權威」。莫非,蘭州檢察院,靠起訴陳平福這樣的失業老師,流浪藝人,患有心臟病的貧窮老漢,就可以做到「維護國家法制權威」啦?那麼多的貪官汙吏,那麼多的男盜女娼,那麼多的草寇蟊賊,你們不去管,或者管不了。你們眼睛,就是盯在陳平福這樣—為命運不濟、社會不公「呐喊」幾聲的貧窮弱者身上。唯此,蘭州檢察院,便可彰顯「國家法制權威」啦?你們的「法制權威」,是不是用錯了對象?用錯了地方?

這七、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條! 「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目前,由於我們國家,處於社會改革的「攻堅階段」(溫家寶語)。社會存在「分配不公、誠信缺失、貪汙腐敗」(溫語)等眾多問題。社會各類矛盾交織一起,盤根錯節、錯綜複雜。黨的十八大,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即將召開。因此,為了迎接大會召開,「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周永康語),猶為重要!

國家的各級政權機構和組織,在這個時期,都應該具有大局觀,要「講政治」。對於自己手中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此為準則。每做一件事,哪怕是小事,都要去衡量一下,是否符合中央的「大局」,中央的「政治」。像蘭州檢察院領導,在十八大即將召開之際,如此輕率地處置陳平福這類極其敏感的案件,其政治覺悟之低、政治水準之下、政治眼光之短、政治智慧之蠢,令中國百姓—驚愕並憤怒!

不知蘭州檢察院官員,能否看到老夫本篇拙文?真要是看到,不知你們會有何感想?你們產生的第一個生理和心理衝動,是不是也想—「起訴」老夫?呵呵,若真有這個想法,這個衝動,那就通過「博客中國」網管轉告吧!老夫會將家庭住址和聯繫方式,統統告訴你們。也歡迎你們前來「監視居住」,我正好缺個伴兒!得閒的時候,咱們面對面的,可以聊聊「國事」與「國是」。如何?不壞的主意吧?再有空時,我們還可以手拉手、肩並肩地哼上兩句:一壺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放心,音響設備,你們就不用申請購買了,我家有—卡拉OK機!這是可以為你們—節約一點辦案費用的。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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