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0日訊】長期以來中共總愛以兩點自炫自誇:一是自稱代表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自稱受到全中國人民的堅決擁護。在此,首先要解析一下中共為什麼不敢用世界普世通用的「公民」、「國民」或「選民」—詞,而要單挑它自創的「人民」這個政治辭彙呢?眾所周知,所謂「公民」或「國民」是指—切具有該國國籍的人;而「選民」則是指該國中—切依法擁有選舉權的公民(國民)。中共雖然也有什麼「人民代表大會」,但其「代表」在縣以下基層皆是由各級地方黨組織操控包辦,未經中共同意的普通民眾,要想成為—個基層「人大代表」的候選人,也被視為「不合法」。輕則受騷擾、被監控,限制行動自由。重則便以「擾亂社會秩序」甚至「煽動顛覆政府」被送「勞教」,進監獄都不奇怪。所以基層人大代表實際上就是各級黨組織內部欽定後,再由當地民眾來走一下「過場」而產生的、只「代表」官方意願的人。至於全國人大代表,那就更與普通民眾毫不沾邊。所以這些「全國人大代表」每年3月在北京開所謂「兩會」,都被線民調侃為是一幫「空降部隊」,一群「外星人」。因此「選民」一詞在中共那裏幾乎已成禁忌詞,只有極特殊的場合才拿來敷衍一下。
至於「公民」—詞在中共那裏也是個「敏感詞」。中共「中宣部」曾內部明令各媒體,不得用「公民」一詞,而要稱之為「老百姓」。所以中共隨時隨地便只好把「人民」—詞掛在口頭上。但「人民」究竟是誰?他們早期說包括: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但到了所謂「社會主義革命」時期,資產階級成了革命的頭號對象,自然被排在「人民」之外。「小資」是「資」的後備軍和同盟者,自然也被取消「資格」。再後來農民也成了「農村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溫床」,也和「人民」漸行漸遠了。那麼誰還是「人民」呢?除了個徒具虛名的「工人階級」外,就只有黨的大小官員了。所以中共之所以只能說它得到了全中國人民的堅決的擁護。說白了就是你擁護「我」,你就屬於中國的「人民」,你敢不「擁護」,對不起,把你驅逐出「人民的行列」成為「人民的敵人」。幾十年來,中共就是這麼自說自話,自鳴得意,自以為可以這樣「千秋萬代,永不變色」的統治著中國。
然而現在他們終於感到了危機。2012年7月31日中共湖北省武漢市委機關報《長江日報》發表題為《趕快收拾人心》的社評。批評地方政府處理群體性事件手法錯誤,並認為是在「耗損合法性資源,與民心漸行漸遠」。一份武漢市這樣一流大城市的中共黨委機關報,都發出了這樣的聲音,說明在中共統治集團內也有不少人看到,中共若還想如此長期無法無天獨裁專制地搞下去,正如溫家寶總理指出的:不進行政治改革就是死路一條!
該社評重點在於批評各「地方政府處理群體事件手法錯誤」。而所謂「群體性事件」,是中共官方故意含糊其詞用以「忽悠」人的術語。其實質就是官(或官、商勾結)逼成民「反」,引發群眾抗議示威的事件。其實這些抗爭的「群體」—般並無什麼政治訴求,既沒有要求實行政治改革,也沒有挑戰中共的統治權威。而是他們自已生存的權利受到了官方或官商勾結勢力的侵害和威脅。最多見的如強徵別人的土地,強拆老百姓的民房,卻不給別人合理的賠償。強行徵用,強行拆遷。民眾不服,便雇用黑惡勢力,對民眾大打出手,造成民眾傷亡。甚至更出動推土機強行推倒房屋,強毀農民地裏的莊稼,強奪農民的土地。而此時的軍、警不但不制止黑惡勢力作惡,反而站到官商黑惡勢力一方鎮壓民眾。於是引起民眾更大規模的反抗。自然又招來更嚴酷的血腥鎮壓。御用媒體也乘機大肆鼓噪某地發生了「騷亂」,影響了社會的「穩定」等等。而「穩定壓倒一切」又是中共既定的「國策」。於是官民矛盾的惡性循環就這樣不斷升級。當然最後遭殃的肯定是老百姓。
另外一種也較常見的,就是地方政府為了GDP的增長,為了金錢和政績,不管百姓死活,引進污染專案,大肆破壞生態環境。如四川什邡民眾反對鉬銅冶煉污染環境,江蘇啟東市民因反對王子造紙的「南通排海工程」,而引發的數萬民眾舉行大規模示威等。這都是官商勾結為了大發財,而不管環境污染,不顧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而最終造成大規模的群眾抗議。但民眾這些完全正當的行為,往往都被地方當局誣為「騷亂」,「破壞社會穩定」而遭到暴力鎮壓。
因此該社評所謂「地方政府處理群體事件手法錯誤」,一語只是個避重就輕的說法。在這裏不僅是個「手法」問題,而實質是地方當局為了權貴集團的利益,與民爭利,奪民口中食,砸民衣飯碗。農民沒有了土地,去喝西北風嗎?百姓沒有了房屋,去睡橋洞嗎?百姓莫非應犧牲健康、乃至付出生命來「顧全」你官府、奸商財源廣進的「大局」嗎?而賣土地的「土地財政」已成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大行「三公消費」的搖錢樹。開發商拿到土地,便是一本萬利,財源滾滾。於是商人用錢向官府買權,官府則用權換取金錢。雙方結成「戰略夥伴關係」,各有所圖,各取所需,對付共同的「敵人」—-擁有土地的農民與擁有民房的百姓。因此這決不是什麼處理問題手法上的錯誤。而是他們為了要發財,發大財,發橫財,必須如此野蠻的剝奪民眾,必須如此不顧百姓死活的去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就像強盜要想錢就必須進行搶劫一樣。而民眾為了要生存,要吃飯,要健康,要活命,只好和他們拚死抗爭。這樣的政府本身就已喪失了起碼的合法性,叫它如何來「收拾」人心?
行文至此,不禁使人想起上世紀的1948年11月4日南京《中央日報》也發表過一篇與這題目一字不差的社評,也題為《趕快收拾人心》。文章批評當時的國民黨政府不得人心,稱「國事弄成這個樣子,老百姓人人裝一肚子悶氣」。我敢說當時老百姓心中是有一些不滿。但國民黨政府的腐敗現象,比之於當今我天朝,那簡直只算得上半個「小兒科」更沒見國民黨政府任何人敢去強佔農民的土地,強拆民間的民房。還可告訴你一件「稀奇事」,我們的蔣委員長,在奉化老家想擴建一下祖墳園地,該墳附近有戶農民,蔣先生想請他搬遷,給了許多優厚的賠償條件。誰知那農民說,這是我世代老屋,再給多少錢也不搬。沒想到我們這位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人蔣先生,竟拿這農民「釘子戶」一點辦法都沒有,最後只好算了。換了今天我們—個縣委書記,也早把這位農民「釘子戶」弄來進行「和諧」了。
「收拾人心」、「收拾人心」,這話是沒錯。但對這種一黨獨裁、無人監督,放任權力橫行的政治體制,如不徹底地進行變革,所謂「趕快收拾人心」云云,只不過是一句好聽的空話而已。
文章來源:《公民議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