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超級簽證被拒 收入不足成主因

【新唐人2012年9月7日訊】自從加拿大移民部去年推出了父母祖父母超級簽證後,申請難度和審批標準引起人們關注。根據最新的《移民通訊月刊》(Lexbase)的數據顯示,收入達不到加國標準成為超級簽證被拒的主要原因。請看本臺駐溫哥華記者嘉蔓的報導。

星期三發佈的《移民通訊月刊》最新數據顯示,加拿大父母、祖父母超級簽證 被拒批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加國境內的子女收入達不到標準。

Lexbase主編移民律師庫蘭德:「加拿大家庭沒有足夠的收入證明,邀請海外父母祖父母的時候,僅這一個原因被拒的就達到90%–95% 。」

報告顯示,到今年3月11日為止,超級簽證拒簽率為21%。在388件被拒的案例中,其中有350例是擔保人達不到最低收入標準,佔到90%以上。庫蘭德說這種結果出乎人們的預料。

Lexbase主編移民律師庫蘭德:「令人驚訝的是,你可能認為擔心來加國後是否返回會是拒簽的主要原因,但其實不是。」

父母、祖父母超級簽證 最低收入標準(LICO)
家庭規模 最低收入
1人 $22,637
2人 $28,182
3人 $34,646

以此類推,也就是擔保人家庭人數越多,需要更多的收入證明。

庫蘭德說如果一個經濟收入不高,但有加拿大身份的子女,想要為父母祖父母申請超級簽證,可能需要父母、祖父母的經濟狀況良好,每年將一部分收入轉入子女賬戶中,也許會增加一些通過幾率。

父母、祖父母超級簽證,去年12月由加拿大移民部推出,適用於加國永久居民或公民,有效期達10年,獲簽者每次停留時間最長達2年,在此期間不必更新簽證。

新唐人記者嘉蔓溫哥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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