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5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已修正數位學習認證指標,改善過去「重量不重質」的缺失,新指標適用於明年2月第一梯次的申請案。
教育部於民國95年開始辦理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數位學習課程及數位教材認證。近年來科技進展迅速,對著作權的觀念也有所改變,因此教育部邀集學者專家修正相關規定,希望能跟上時代。
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表示,新規定刪除了著作財產權引用資料版權的審查指標,改由申請者自行聲明負責。另外,各指標加強對「質」的重視,例如規定2/3以上教材單元中引發學習動機的設計,需達到「A+」標準。
相對之下,「量」的規範則有所放寬和調整,教育部認為修正後,可避免申請單位「為指標而指標」,讓參與數位學習、遠距教學的學生,獲得更好的教學品質。
教育部預定於本月中旬舉辦說明會,讓有意願申請認證的大專教師瞭解新的規定和指標,相關資訊可參考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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