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9日訊】 黨的喉舌中央電視台在第一時間用原聲播發了殺人犯薄谷開來對法庭的歌頌:「這個判決是公正的,它全面體現了我們法庭對於法律的特別尊重,對於現實的特別尊重,特別是對生命的尊重。」也許認為太幽默,也許怕因此而刺激讀者的良知,也許出於更深謀遠慮的政治考慮,黨的第一喉舌新華社在事後的報導中,刪去了薄谷開來這一唱段。
我欣賞中央電視台的天真,我也佩服新華社的睿智。我估計,前者的原文和後者的刪節,將連同判決書一起,載入中國的法制史長編,成為不可多得的稀有史料,供十年乃至百年後的讀者和研究者詠歎評點。因為判決書本身也才情橫溢,頗具特色。
在判決書中,法庭把主犯和主犯的丈夫進行了切割,徹底迴避了主犯在作案過程中和她的丈夫的密切關係。這需要很高的水平。
須知殺人犯是在和被害人陷入不可調和的經濟糾紛中才萌發殺機的,而她所捍衛的財產是她和她的丈夫共同創造共同佔有的。須知殺人犯無論在犯罪殺人的過程還是枉法滅跡的過程中,都悍然動用了她的丈夫所擁有的中國特色的特權。須知她的丈夫在知道本案有敗露的危險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果斷手段,改變了中央直轄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的分工和職權範圍,作出了營救妻子的最後努力。對這樣一位關係重大的嫌疑人,法庭居然視而不見,不偵查,不傳訊,不取證,不公佈證據,兀自把他的名字,從嫌疑人名單中徹底勾銷掉了。徹底到什麼程度?徹底到在一審中乾脆不出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同志」的名字,使讀者以為殺人犯的神通廣大是一種中國特色的天賦,是與生俱來的特異功能。
和反對無辜株連一樣,我同樣反對有意切割。在和海伍德的經濟糾葛中,薄熙來可能是清白的,也可能是骯髒的;在海伍德被殺的過程中,薄熙來可能是無罪的,也可能是有罪的,甚至不能先驗地排除這樣一種可能性的存在:這個丈夫在他妻子犯罪過程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他們是共犯——雙主犯。
正因為如此,這位嫌疑人到底是良民還是惡霸,需要由司法機關,通過司法的程序和手段,依法作出鑑定、審訊和判斷。很可惜,法庭犯了失職(或瀆職)的錯誤:在沒有查清重大關節的情況下,就草草宣佈了本案的結論。
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看,這次一審,似乎是對殺人犯薄谷開來的依法審判,又似乎是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薄熙來同志的非法包庇。事情發生在「迎接十八大」的高潮中,更加使人沮喪,使人對由黨治向法治轉型的可能性憂心如焚。
我不會算命,只能根據一勺海水來蠡測大海。萬一不幸而言中,萬一我的擔心成為事實,那麼,這份判決書幾乎等於一份「安民告示」:請一切和薄熙來級別相當(或略高,或略低)的同志們解除後顧之憂,你們可以放心地支持親屬去做任何無法無天的事情,依靠已經積累起來的「切割」經驗,我們完全有能力把你們本人保護得萬無一失!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