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8日電)台南市議員李宗富於選舉時被控以現金買票,一審當選無效,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上訴,李宗富當選無效確定。
台南地檢署於民國99年11月查獲李宗富透過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買票後,對李宗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南地方法院今年1月宣判李宗富當選無效。
南檢去年1月偵結後起訴李宗富,台南地院去年11月判處李宗富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這一部分,全案正在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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