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新北巿議員蘇有仁及他的機要祕書劉哲誠被控賄選案。板橋地院今天宣判,認定蘇有仁罪證不足、無罪,劉男則遭判3年4月。
曾任鶯歌鎮長的蘇有仁被控民國99年間參選第一屆新北巿議員時,與前鶯歌鎮機要祕書劉哲誠透過樁腳楊文忠等人向選民買票。板橋地檢署去年9月間將蘇有仁及劉哲誠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
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蘇有仁罪證不足,未查出他有賄選的犯罪情事,判他無罪,至於劉哲誠則因與楊文忠買票行為明確,遭判3年4月,全案可上訴。
楊文忠等人部分,日前遭高等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收錢的民眾則在去年遭板橋地檢署緩起訴處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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