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隋念綜合報導)昨天薄谷開來被合肥中院判死緩,同案張曉軍獲罪9年徒刑,其他四名重慶高官也因為“包庇”薄谷開來而被重判之後,人們把目光轉向推倒多米諾骨牌的王立軍本人。等待王立軍的會是怎樣一個結局?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親信王鵬飛因私下保留了薄谷開來殺害海伍德的證據卻仍然以“徇私枉法”獲刑,這似乎暗示著王立軍的命運也不會樂觀。
《法廣》指出,當合肥中級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對原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有期徒刑,原重慶公安局刑偵總隊總隊長李陽,原重慶市渝北區公安分局局長王鵬飛,原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常務副局長王智宣判時,新華社報導了四人在歸案後均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郭維國、李陽當庭認罪、悔罪。這一報導上暗示,王鵬飛在庭上並未認罪。
王鵬飛不認罪的原因是因為事實上他非但沒有包庇薄谷,而且還冒死保留了她殺害海伍德的證據,實際上是為薄谷案立了功。
《法廣》援引消息人士稱,王鵬飛留得的海伍德血樣等證據是放在北京他的朋友處,因此,王立軍從美領館出來就要求去京,而中央就憑此鐵證才把薄熙來拿下。
官方新華社的報導也印證了這一細節。昨天的判決書中,法院認定,“李陽未按郭維國的要求銷毀關鍵物證,客觀上為海伍德死亡案得以偵破起到重要作用,王鵬飛、王智未按郭維國的要求銷毀相關證據,客觀上也為海伍德案得以偵破起到一定作用。”
知情人士稱,此前,合肥檢察院調查後,上報的方案是對其做不起訴處理,有高層批示:“一併審理”,王鵬飛遂被一併起訴判刑。
所以從王鵬飛被判刑,可以推斷王立軍很可能被以類似罪名起訴。
不過,中國著名律師劉曉原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分析,對王立軍的定罪也有可能是"洩露國家秘密"。根據中國法律規定,這一罪名亦有輕重:“一個是向境外機構或人員非法提供國家秘密,這個罪涉及到危害國家安全,這個刑期是很重的,最高可以是死刑;另外一個屬於’瀆職罪’中的類別,叫’故意洩露國家秘密’,這個罪最重的是7年有期徒刑。”
劉曉原也認為存在另一種可能,那就是既然王立軍的幾名前部下被判了“徇私舞弊”罪,那麼王立軍也可能因此罪名獲刑。
劉曉原說:“如果洩露國家機密和徇私枉法連起來看,我看就是十幾年的有期徒刑。”
另外,他認為,王立軍作為中共高層官員,其闖館事件給中共政壇帶來的震盪和連鎖反應, 因此中共當局亦不可能輕判,以仿止其他官員或民眾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