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政年 澳對房產交易有更多監督

【新唐人2012年8月20日訊】在新的2012-13財政年度,澳洲稅務局將針對房地產回收小企業、海外房地產房主和個人房產投資與開發商,實施更多以稅收為目地的監督

澳洲房地產觀察網報導,澳洲稅務局在2012-13年度規範計劃中透露:該計劃強調「特別問題」,提醒稅務人員「堅決處理那些有意利用稅收和養老金製度,尋求競爭優勢者」,「我們正在採取行動,制止、查找並處理那些不履行稅收和養老金責任者」。

對於個人納稅人

除了關注不正確或欺詐退款,澳洲稅務局也將關注那些不被人注意的收入,包括「股息,利息,資本收益和外匯收入來源」。此外,稅務局將繼續配合報稅的第三方信息,來確定被遺漏或掩飾的房產和股票交易收益。

對於小企業主

澳洲稅務局警告說:「將繼續監測和調查那些,他們處理房地產、未報告交易或錯誤交易分類,以逃避消費稅」,「將根據第三方信息來源,例如各省稅收局的銷售數 據,來核查報稅信息」。作為其規範的一部份,澳洲稅務局計劃實施約700條審計,以「解決在房地產出售,轉讓和收購中的消費稅風險」。

對於外國投資者

澳洲稅務局將密切關注涉及應徵稅澳洲房產的交易,他們必須報告並遵守受此類交易的資本收益稅。澳洲稅務局說:越來越多地收到來自海外的信息,例如與就業有關的海外收入來源的詳細信息。「我們也看到外國居民出售澳洲應徵稅房產並申報豁免的持續風險」。

對於房地產開發商

澳洲稅務局將更加注意那些在消費稅和房產交易方面有不良歷史的開發商,「我們會鼓勵他們正確評估和報告其負債,並在必要的情況下,要求他們提供安全抵押金, 以應對未來所得稅負債」。 澳洲稅務局強調,它與各省在開發與支持其規範計劃方面有著牢固的合作關係。例如,它根據北領地稅務局提供的信息,針對房地產開發商 「逃避收入稅和消費稅」, 進行了一系列的審核,結果獲得了約500萬澳元的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收入。

其它規範性活動

•擴大和改善利用第三方信息,以確定未報告的銷售,尤其是一次性交易的情況下。
•與納稅人和他們的稅務中介合作,在採取稽核動作之前進行提醒。
•鑒別不正確的利潤計劃申請,以應付消費稅的減少。
•實施近1000條複審和審計。
•2012年8月出版最終商住房交易規定,為納稅人提供更大的確定性。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