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銀行倒閉 仍須納稅人買單

【新唐人2012年8月18日訊】(中央社倫敦17日路透電)全球金融危機爆發迄今5年,一旦又有銀行倒閉,納稅人仍須被迫買單,因為各國都拖延了替代性解決方案。

如何在關閉銀行的同時,不致引發市場混亂,仍是1項艱鉅任務。世界各國政府就是唯恐引起混亂,而在2007-2009年訴諸以公共財政挹注的紓困手段。

英國、瑞士和美國在對改革牛步化失望之餘,已擬定計畫,授權各國監管機構在大型貸放機構倒閉時介入。

但相關法律若要有效,這些國家仍須要全球達成協議,對所有國家的監管機構作出相同授權。

英國本月公布了相關計畫,希望促使其他國家採取行動,並自美國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2008年9月倒閉事件汲取教訓。如今市場仍可感受到雷曼倒閉的衝擊力道。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合夥人霍爾(Steven Hall)說:「英國也許已身先士卒,但若要有所進展,仍須仰賴集體行動的速度,但似乎不是所有國家都會遵行相同的進度。」

他說:「不幸最先通過終點線並不能拿到金牌,除非我們能使所有國家按照相同的時程和議題一同努力。」

負責查核世界各大經濟體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SB)也對這樣的進展緩慢感到憂心,因此已針對20國集團(G20)各國在執行所謂新清算法的進展狀況,展開公開查核。這個委員會在10月個前,即列舉出這些國家必須對金融監管機構交付的權力。

到目前為止,鮮少有任何國家開始執行這項新法。熟悉20國集團行事進程的1名人士說:「不幸此事行之不易,只有零星的進展。」

這項銀行改革措施若要避免半途而廢,未來數週關係重大。

金融穩定委員會已下令20國集團各國,在9月之前提出當首要銀行陷入致命困境時加以關閉的策略。(譯者:中央社張佑之)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