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7日訊】(中央社雪梨17日法新電)澳洲國會今天通過一項立法,准許將搭船抵達當地尋求庇護的難民轉往其他國家,反對者則說,難民恐因此無限期留置在偏遠難民營。
澳洲參議院經過數月政治角力後,昨晚通過前述立法,使政府有權將難民送至巴布亞紐幾內亞及小國諾魯(Nauru)處理難民申請。
這代表澳洲中間偏左勞工黨政府一大讓步。澳洲政府根據前保守派總理霍華德(John Howard)執政時期的政策,先前中止難民在國外提出庇護申請。
勞工黨籍參議員馬歇爾(Gavin Marshall)表示:「老實說,我不認為今天通過的立法內容十分符合勞工黨主張的社會正義、慈悲及合理機會。」
澳洲左傾綠黨(Greens)也推動數項修正案,希望能提供更多人權保障及避免難民在海外拘留時間超過12個月,但這些提案都遭否決。
吉拉德(Julia Gillard)政府今年疲於應付創紀錄大批難民,他們大多來自阿富汗、斯里蘭卡、伊朗及伊拉克。(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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