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5日電)蘋果電腦公司控告其他品牌商涉嫌侵犯其專利權,其實有許多專利是蘋果產品零組件供應商研發成果,產品交給蘋果,再由蘋果申請專利,凸顯蘋果對商機的敏感度。
以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的觸控面板為例,氧化銦錫(ITO)導電玻璃(膜)是重要零組件,蘋果觸控面板供應商宸鴻指出,雙面氧化銦錫(ITO)觸控導電玻璃(膜)開發早在2005、2006年,尚屬實驗室階段產品,即交給客戶,並由客戶申請專利。
宸鴻表示,客戶取得雙面ITO導電玻璃(膜)製程專利後,再回頭授權給宸鴻使用,但宸鴻相對的獲得客戶大量訂單。
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律師洪淑麗認為,既然蘋果的產品零組件供應商將製程技術交給蘋果,且蘋果取得專利後,再回頭授權給供應商,從法律角度來看,若供應商在非蘋果產品要使用這項專利技術就受限制,須蘋果同意才可使用。
洪淑麗說,雖然蘋果產品零組件供應商將研發技術讓給蘋果,但從蘋果取得大量訂單,已獲實質的對價關係。
宸鴻強調,雖然研發的雙面ITO導電玻璃交給客戶申請專利,但已研發新的單面ITO導電玻璃供應其他客戶,避開專利問題,且兩者功能相近。
國際數據資訊(IDC)資深研究經理徐美雯表示,宸鴻研發雙面式ITO,只須將觸控感應器鍍在同一片導電玻璃或導電膜,但單面式ITO卻須分別鍍到兩片玻璃(膜),產品重量還是有差別。
因此,宸鴻將製程技術交給客戶,並由客戶申請專利,或許當時應該把握機會,取得更好的商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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