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火燒阿羅哈 董座前夫判刑

【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阿羅哈客運董事長陳瑞鈴前夫官純良,被控教唆少年縱火燒客運停車場。最高法院今天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官男6年徒刑確定。

法院判決指出,官純良於民國96年6月間因恐嚇陳瑞鈴被判刑4個月而心有不甘,於是與林姓男子謀議,於同年7月間凌晨連續教唆許姓及陳姓少年,以寶特瓶裝汽油,到阿羅哈客運新北市泰山鄉的停車場以及三重區的辦公室縱火,所幸未造成重大傷害,僅燒燬部分輪胎。

警方監聽並持搜索票搜索林男與許姓少年住家,並拘提林男、許姓、陳姓少年到案後,全案偵破。一審時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官純良6年有期徒刑,林男4年6月有期徒刑,官純良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時,官男否認犯行,辯稱兩名少年並不認識他,都是聽林男講的,都是林男教他們去做的;林男到案後則坦承不諱。

但合議庭參酌兩人電話通聯記錄,認定兩人犯行明確,依公共危險罪,判決官純良有期徒刑6年,林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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