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民抗議政府限制網路自由

【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14日專電)馬來西亞許多新聞網站、部落格與在野黨等今天發起一個名為「黑屏抗議日」運動,主要是抗議在7月31日生效的「2012年證據法令修正案」中的第114A條文。

這個條文是在今年5月9日於國會通過,新聞部長萊斯雅丁也在前天證實已在憲報上頒布。此新增條文闡明,任何人(包括政府)可因他人所張貼的內容,針對社交網路用戶、網站擁有人、手機主人或無線網路服務提供者,提出法律或刑事訴訟。

由於這個法令大大限制網路言論自由,尤其是目前非常普及的臉書與部落格內容可能隨時被政府盯上並告發,引起許多民眾不滿,因此今天紛紛在網站及臉書上換上黑色照片,以哀悼大馬言論自由發展退步。

同時,許多部長也反對這項法令。高教部副部長賽夫丁阿都拉認為此條文將導致人人自危,隨時因臉書或部落格內容而被起訴,最終將製造「恐懼文化」。

青年及體育部副部長顏炳壽也建議政府,重新檢討倉促通過的法令,因為此條文將造成許多網路使用者「莫明其妙」犯罪,而必須辯解。

大馬前首相馬哈地於1997年簽署多媒體超級走廊保證書(Bill of Guarantees)時,曾經保證不會過濾網路。而現任首相納吉在去年4月22日也表示,政府將遵守馬哈地的承諾,不會審查互聯網的內容,也願意接受部落客的建設性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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