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2日電)手機大廠印刷包商王姓男子,被控假冒對手名義放黑函,讓對方損失新台幣10億元訂單。法官依偽造文書罪判處王男5月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王男公司曾負責承包國內一家知名手機大廠產品外包裝,但王男得知,這家手機大廠自民國99年起將改由另家印刷公司獨家承包,為打擊對手,去年4月間冒用對手名義寄黑函給手機大廠400多名員工。
被冒名廠商發現後報警處理,並出面控訴,黑函導致他們被手機大廠抽單,蒙受10億元損失。王男事發後坦承犯行,委任辯護人向法官表示,王男有意尋求和解,但對方開出7100萬賠償金過高,實在負擔不起,雙方仍在積極協調。
法院一審依偽造文書罪,判處王男3月徒刑;二審合議庭認為他不符合自首要件,且審酌犯行造成對方商譽受損,危及商業競爭的正常交易環境,依偽造文書罪,改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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