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北韓管制槍枝 似防接班脫序

【新唐人2012年8月6日訊】(中央社首爾6日法新電)南韓媒體今天報導,北韓2009年通過槍枝管制法,似乎是要在領導人接班過渡時期加強對社會的控制。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Yonhap)說,他們取得2009年11月通過的槍枝管制法副本,這項法律規定只有警察和其他部隊執勤時才能使用槍枝。

這項法律禁止個人以及商業與公共機構生產、擁有、銷售或使用槍枝。

不過,這項法規主要針對的對象,目前還不清楚,因為沒有私人擁有槍枝的數據。

聯合新聞通訊社引述法律條文說:「這項法律…藉著徹底執行槍枝登記、儲存與使用,維護法律與秩序,以確保社會安全和保護人民的生命與財產。」

首爾的北韓大學院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Korean Studies)教授梁茂進(Yang Moo-Jin)說,這項法律的目的,似乎有一部分是在權力轉移時,避免發生動盪並維持社會秩序。

梁茂進告訴法新社:「我聽說處理槍枝的國家機構在2009年發生許多與槍枝有關的安全事件,政府希望在此一政治敏感時期特別小心。」(譯者:中央社張曉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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