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6日電)竹聯幫兩名幫派分子被控與人爭執,憤而開槍致對方一死一傷。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兩人連帶賠償死者新台幣382萬餘元。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竹聯幫分子蔡姓男子於民國99年間到台北市西門町的KTV玩樂,下樓到便利商店購物時擦撞被害人,雙方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蔡男便連絡友人陳姓男子助陣。
陳男槍擊兩名被害人後,蔡男還拿安全帽攻擊被害人,導致被害人一死一重傷。本案刑事部分,陳男一審遭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28年徒刑,蔡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13年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死者家屬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逾千萬元。法院審理時,被告兩人都表示賠償金額過高,請求法院酌減。法官審理後,判決蔡、陳連帶賠償38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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