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再爆8個月孕婦持「准生證」被逼引產

【新唐人2012年8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綜合報導)大陸陝西7個半月大嬰兒被強制引產曝光后,孕婦被強制引產事件頻頻在網路上被揭露出來。近日,網友「闖玉溪」在金碧坊論壇發帖稱,「自己有二孩生育證,卻離臨產還有10天時被計生幹部強行拖去引產。」再次引髮網民的憤怒斥責。但該地方的計生幹部稱,按照當時的法規,唐樂瓊不能生二胎,讓其引產是依法所為。

7月30日,金碧坊論壇網友「闖玉溪」發帖稱:「我是一名孕婦,又是一名特產孕婦。我已合法登記了二胎准生證,2005年3月16日離臨盆還有10天時,縣計生局局長方紅萍領著工作人員來到家裡,他們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逼我去做掉孩子,當時我已37歲,懷孕8個多月,計生局局長目前仍逍遙法外無人敢管。」

網友「闖玉溪」還貼出了「生育註冊登記表二」、「育齡人群基本情況登記表一」以及「玉溪市人民醫院診斷證明書」三張圖片。

圖帖發出后,被各大論壇、微博瘋狂轉載,再次引發眾網友的憤怒,紛紛痛批,

有網友指出,8個月,那是個生命,違反政策就要讓這個生命消失?這是什麼政策?沒人性的社會一定是自取滅亡。

網友怒斥這是「殺人罪」:「按照我國的現行法律來講,這個計生局局長及其幫凶涉嫌故意殺人罪,這應該是一起刑事案件而非民事案件。」

還有網友指出,隨便到一個地方走訪一下,這種實例比比皆是,這二三十年來死於計生部門的大齡胎兒很難有個準確數字,但是數量驚人。

持有二孩生育證仍被強制引產

日前,有大陸記者到玉溪市找到了唐樂瓊,她表示,網上所發布的信息都是真實的,她還掏出一本紅色的《新平縣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綜合服務證》(下簡稱《生育證》),該證內「生育註冊登記表二」注有「2002年4月26日申請生育貳孩」字樣,並蓋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揚武鎮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公章。

唐樂瓊說,她1996年9月生育了一個女孩,丈夫當時在中國農業銀行新平縣支行揚武營業所工作,屬於非農業人口。按照當時計劃生育相關條例,唐樂瓊夫婦於2002年4月19日申請了第二孩生育證,揚武鎮計劃生育工作站通過審查后,于當年4月26日辦理了生育二孩證件。

2004年7月唐樂瓊懷孕,預產期是2005年4月7日,但在2005年2月21日,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口頭告知其丈夫原發准生證無效,並於3月13日向她下發了新計生文件,宣布他們領到的《生育證》無效。

3月14日,唐樂瓊前往玉溪市計劃生育局反映情況。唐樂瓊說「走出門口時遭到當時揚武計生委主任李雲文和新平縣計生局一名女工作人員等人的圍堵,他們將我強行拉上車。」

唐樂瓊向記者出示了一張2005年3月23日的診斷書《玉溪市人民醫院診斷證明書》,診斷欄中寫著「G2P2孕36+5周頭位引產一死嬰」,這證明了唐玉瓊懷的是第二胎,同時,也佐證了其已懷孕8個月的事實。

官稱引產合法

對於唐樂瓊所說的情況,時任新平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局長方紅萍以及時任新平揚武鎮計生辦主任李雲文均予以了否認,並表示,當時都是依法所為。

方紅萍稱,當年確實給唐樂瓊(「闖玉溪」)夫婦發放了生育證,但新的計劃生育法規出台後,2003年和2004年都在清理註銷和回收之前發放的生育證,當時上門回收生育證的李雲文稱,已要求唐樂瓊交出生育證,並口頭告知她不能生育。

網友「夏日飛」斥責:「計生幹部」這是帶了法律的光環行兇殺人,明明發了「二胎證」,又不承認,真是「官」了兩個口,正說反說都有理。這是在玩弄中國的平民百姓,玩弄中國人民,玩弄中國的未來。

網友「逆流而上」痛批:中國自古就是喜歡找理由的國家,有了問題,不是去解決問題,而是先尋找理由,然後把所有問題都扣到這個理由上面。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