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被逼賣淫案 母親被勞教再引關注

【新唐人2012年8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馬寧綜合報導)2006年,曾轟動全國的「湖南永州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案件被告人秦星被判死刑,但在關押期間偽造立功情節,希望法院給予減刑。受害人的母親唐慧為此投訴,希望懲處所有幫助被告偽造「立功情節」的永州公安局民警。日前,受害人代理律師甘元春在個人微博爆料,指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8月3日以擾亂社秩序為由,將唐慧被強制勞教一年半,並向其丈夫索要投訴材料,消息再次引發網友關注。

律師甘元春在個人微博爆料 緊急呼籲

8月2日,@甘元春律师 在新浪微博上發帖 : #紧急呼吁#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受害人母亲唐慧上午来电,她持湖南省高院认定永州公安帮被告人做假立功的判决到省公安厅投诉,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今日被@永州市公安局 零陵分局派十余特抢特警扣留,目前失联。【评】拘禁家属,就可以掩盖作伪证的罪恶吗?

8月4日,@甘元春律师再次發帖 : #再次紧急求助#永州11岁被逼卖淫案,受害人乐乐妈妈唐慧,因要求公安查处做伪证(两级法院已确认永州公安伪造立功材料)的警察,今日被@永州市公安局 劳教一年半。

而知名記者鄧飛也發出微博: 【零陵醜聞驚人】兩年前,我調查朱軍持槍血洗零陵法院,見到這位母親。她告訴我其幼女被強迫賣淫上百次,雞頭正是零陵公安局政委堂妹。后,她被關押,我到湖南省公安廳反映才放出。奇異的是,雞頭獲立功可免 。

鄧飛在微博表示: 【零陵醜聞驚人更新】唐慧今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勞教一年半,己送株洲白馬壠女子勞教所。她的11歲女兒被強迫賣淫上百次,雞頭是零陵公安分局政委堂妹,后獲立功免死,但立功又被兩級法院認定公安偽造立功。唐上告省廳追責公安,昨被零陵公安抓回,今以擾亂社秩序為由,對唐慧做出勞教一年半的決定。

唐慧的丈夫張輝告訴《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2日早上,唐慧上班后不久,有民警通知她去公安局辦點事,之後,唐慧便獨自一人去了零陵公安分局。不久后,有四名民警來到家裡,讓他交出此前的投訴材料。唐慧一夜未歸,直到今天早上,張輝接到零陵分局的通知,讓他到局裡簽字。這時他才知道:唐慧已被送到湖南省白馬壠女子勞教所,將接受一年半的勞動教養。

被害人母投訴製造「立功情節」的永州公安局民警

據《成都全搜索新聞網》了解,「幼女被逼賣淫案」發生於2006年,年僅11歲的受害幼女被周軍輝脅迫至秦星、陳剛經營的休閑屋賣淫長達三個月,期間遭到劉潤、蘭小強、秦斌、蔣軍軍強姦。受害幼女母親唐慧希望法院判處7名被告死刑。而在終審判決中,秦星、周軍輝被判處死刑,其餘被告分獲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2010年,唐慧的法律援助律師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閱卷中,發現一份證人證言,稱冷水灘看守所13名犯人證明秦星於2007年6月12日下午解救了正準備自殺的在押人員周蘭蘭。秦星的代理人據此「立功表現」,希望法院給予減刑。

而一份律師筆錄卻顯示,周蘭蘭事後否認當時有任何自殺行為。而根據甘元春的說法,看守所民警唐愛國等人偽造了立功情節。同樣辦理此案的律師胡益華稱:「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針對當事民警的任何處分文件」。

唐慧認為,該案中有民警存在不同程度的瀆職情況,但他們並未受到懲處,因此一直在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網友怒斥:荒唐時代、恐怖社會,還有正義嗎?

譚譚譚啊雕:這是一個荒唐的時代,公安只不過是這個時代的裝飾品罷了。

王海: 拘禁家屬,就可以掩蓋作偽證的罪惡嗎?

朗山的王臣:公安徇私舞弊,偽造證據,應追刑責。發起支援受害人。

正興道人一天一故事:這個社會怎麼這麼恐怖呢?看來要教自己的老婆,哪天我坐牢了,你該咋辦?因為沒有是非了,還有正義嗎?

嫁人不嫁中國人:當一個家庭被流氓、強姦犯和惡官共同迫害,生存空間太窄了。爭泛人權太奢望.生存權給我們好嗎?地方上的官匪是國家的毒瘤多了的話,國將不國

大劍師laisen:大家轉起來,諸如此類嚴重影響力得新聞不管真相如何,中央應該出來徹查並給百姓一個說法,要不然百姓離真政府越來越遠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西藏王洪:沒有一個朝代如此荒唐,可笑的是,那些道貌岸然的領導人,天天在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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