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女老師強盜 2男判死確定

【新唐人2012年8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日電)男子游屹辰、蘇志效等人用電線勒斃一名女老師後領走她的錢瓜分。最高法院今天依強盜而故意殺人罪判游、蘇死刑確定。

游屹辰、蘇志效為最高法院今年第4、5名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也使待槍決的死囚人數累積至59人。

根據判決書指出,游屹辰、蘇志效因缺錢花用,想竊盜或強盜他人財物。

游男想到先前在基隆市信義區租屋處的斜對面,住著一名獨居的國中女老師,民國97年12月8日,他與蘇男共謀竊盜或強盜女老師,並邀友人鄭文輝加入。

游、蘇、鄭當晚進入被害女老師家後,用膠帶纏繞女老師的手腳、以毛巾摀住她嘴部再黏上膠帶、用衣物蓋住她眼睛,隨後搜刮女老師家中財物,並逼問女老師提款卡密碼。

游男因害怕被認出,提議殺人滅口,3人以手機及電腦印表機電源線纏繞女老師頸部致死,隨後拿走女老師的提款卡,將錢領走瓜分。

學校的教務主任等人隔天上午發現女老師未到校任課,至她的租屋處後,發現女老師已無氣息,報警處理。

游屹辰、蘇志效、鄭文輝歷審都被判處重刑;法院一審認為3人殺人心意堅決,手法凶殘,不顧被害人掙扎,泯滅天良,依強盜而故意殺人罪判處3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更三審仍判處游屹辰、蘇志效死刑,但審酌鄭男因父親生病急需用錢,也曾在游、蘇作案時表示「不要傷害她」,在看守所時還因悔意曾有自殺行為,在本案中又類似被使喚的角色,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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