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藝人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被控毆打計程車司機案,今天判友寄1年、緩刑4年;Makiyo獲判10個月、緩刑3年。
Makiyo和友寄等人今年2月間搭計程車時,與林姓司機發生口角,兩人被控憤而踹踢司機頭、胸部等處,導致司機腦膜下腔出血、腦震盪;台北地檢署依重傷未遂罪起訴友寄隆輝與Makiyo,分別求刑6年、4年。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友寄和Makiyo沒有重傷害故意,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普通傷害罪將友寄判刑1年、緩刑4年;Makiyo判刑10月、緩刑3年,都交付保護管束;高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審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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