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30日電)NCC今天召開委員會確認旺中案會議記錄,並做成行政處分書,將儘快送達旺中寬頻。NCC說,已做出有條件通過決議,沒有續審可能;如果不履行附停止條件,併購許可就不會生效。
至於媒體詢問旺中寬頻如果不願意履行附停止條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表示,未來發展要看新任NCC委員如何處理,相關問題是假設性,現在無法確定。
NCC25日有條件通過「旺中併購案」,並做出3項附停止條件及25項附負擔要求。
NCC確認旺中案會議記錄,做成行政處分書。NCC主任委員蘇蘅表示,NCC將盡快把處分書送達旺中寬頻,等旺中寬頻收到後,併購案決議就開始生效。
她說,旺中寬頻27日已將25項承諾送到NCC,包括2年內完成全面數位化,到民國103年將投資新台幣83億元,106年累計達到102億元等承諾。
蘇蘅表示,希望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當領頭羊,帶動其他業者,讓台灣朝數位化邁進。
另外,NCC在3項附停止條件中,要求旺中寬頻與中天新聞台切割。NCC參事黃金益說,中嘉網路擁有相當數量的訂戶,NCC才會做出這樣的附停止條件,限制不能操控新聞頻道。
黃金益表示,旺中併購案中,吉隆等11家公司就占有線電視平台市場約23.55%,如果加上寶福、新永安等訂戶數,就達到約27.59%,已超過1/4占有率,足以產生極大影響力。
謝煥乾也說,NCC對旺中案已做出有條件通過的決議,沒有續審的可能,假如旺中不履行3項附停止條件,併購許可就不會生效;NCC沒有訂出附停止條件履行期限。
媒體詢及旺中寬頻如果不願意履行附停止條件,謝煥乾表示,旺中寬頻可提出行政訴訟,如果勝訴,NCC就必須重新審議,但NCC可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另外,旺中寬頻也可調整股東結構後重新送件,但要看NCC如何認定,如果NCC認為屬相同案件,則可維持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