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鍾鼎邦 揭中共國安局黑暗鎮壓系統

【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訊】面對鍾鼎邦遭到江西贛州國安局羅織「危害國家安全罪」,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律師強調,這是中共嚴重的政治迫害,接下來的新聞專題,我們帶您來了解, 這個所謂的「中共國安」在政法委鎮壓系統下,到底是做甚麼的?而面對莫須有的罪名,在完全沒有公開提審的情況之下,鍾鼎邦的營救之路,接下來該怎麼走?帶您一起關心。

一位九年未到過中國大陸的科技公司經理,鍾鼎邦,被江西國安非法逮捕,引發海內外營救聲浪,事實上,許多赴大陸的台灣公民都曾經被中共國安審訊或囚禁過,包括學者、媒體人、甚至是醫生。

中共國安名義上是國務院主管國家安全的部門,實際上是由中央政法委管轄。中共政法系統包括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國安、武警等。

中共國安執勤時一身便裝,不透露姓名,不留證據,恫嚇手段從逮捕,監視居住,威脅家人,甚至處私刑,一切都秘密進行。

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副教授董立文:「不只是對他們的人民,還對他們自己的黨員,換言之,它某種程度上就像古代的東廠,他們是不受任何法律規範的,他們基本上就是某種程度上的黑社會,用黑社會的手段他們也常用,目的只有一個,製造人民的恐懼。」

正常國家的國家安全部,需要受到法律規範,並且不能擁有司法檢察權,而中共國安部不但逾越法律、黨章,在中共政法委鎮壓系統下,甚至超出國安部長或國家最高領導人的權力範圍。

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副教授董立文:「國安局抓了人之後,中央的國安部才知道,也許有甚麼特殊原因,才由中央的國安部下令給地方國安局叫他放人,現在的國安部部長是耿惠昌,他們其實都屬於上海幫。」

時間回到1999年,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為鎮壓法輪功,便是成立專職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掛靠政法委,具有超越憲法和法律權力可以任意調用資源,由此,政法委就像是「獨立王國」、「第二中央」。

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副教授董立文:「所以說即使在體制上面,總書記是可以領導的,但實質上也常常跑出總書記的權力範圍之外,所以他們是很奇特的現象。」

事實上,定義模糊的「危害國安」罪名,成了所有台灣人赴大陸的不定時炸彈,台灣政府不但無法確切掌握目前有多少臺人被中共扣上「危害國安」罪名遭囚,法務部也因為與對岸沒有「國安層級窗口」,營救上落於消極。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鍾鼎邦這個個案就跟我們證明了,兩岸簽了司法互助協議是沒有用的,一個九年沒有去過中國的人,我們很難相信,他有甚麼能耐,可以從事甚麼樣的行為,足以撼動到中國的國家安全,必須被這樣對待。」

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副教授董立文:「台灣人人身安全的問題,它也是跨政府部門的,都要一起,都要出來的,從兩會的機制也好,或是我們陸委會正式出面,甚至總統府講話,其實都會有效果的。中共省部級的高官,他們都會來台灣訪問,我們的接待單位也都可以跟他們提這件事情,這就是我的意思,我們應該全方位來關注這件事情。」

面對中共國安黑暗面,台灣政府如何認清兩岸人權落差的關鍵原因,拿出態度,捍衛人權價值。鍾鼎邦事件,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檢驗台灣人權立場的重要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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