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7日電)雪山隧道5月發生火燒車追撞事故,造成2死28傷。宜蘭檢方今天起訴首都客運駕駛葉傳清,認為他當時沒有注意車況,以時速81公里直接追撞前方車輛,引發車禍。
起訴書指出,小貨車駕駛曾振添於5月7日下午1時24分,行經國道5號雪山隧道南下26公里處時,左後輪爆胎後減速。後方接連的2輛自小客車、由劉信智駕駛的葛瑪蘭客運、李允恭與溫素嬌夫妻乘坐的小貨車,當時都有保持安全距離,並在前方爆胎事故後減速、開啟警示燈。
但之後由葉傳清駕駛的首都客運沒有注意到前方100公尺有李允恭夫妻乘坐的小貨車,仍以時速81公里,直接往前猛撞,引發火燒車,雪隧一度傳出濃煙。
事故發生後,李允恭夫妻因受重傷與熱休克,兩人當場死亡;劉信智與首都客運乘客共28人分別有吸入性嗆傷、骨折與燒傷。
葉傳清在偵訊中辯稱,事故發生時曾振添未依規定,停於雪隧旁的緊急避車彎,且他前方的幾部車輛也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且沒有開啟警示燈,這些車輛都是肇禍的共同原因。他當時見到前方情況時,曾經踩煞車與減速。
檢方調閱雪隧內相關64部攝影機、傳喚相關駕駛、首都客運公司所提供的行車速度資料,並參考台灣省基宜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意見後認為,葉傳清的說法不實。
起訴書指出,劉信智與3名首都客運乘客對葉傳清提出告訴,其他傷者沒有提告,檢方偵辦後依業務過失致死與業務過失傷害起訴,考量他事後已對死者與部分傷者和解,因此沒有具體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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