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9日電)公平會表示,安麗寄發律師函給量販業者,指稱所販售的馬克杯使用圖案侵犯安麗權利,但律師函未揭露清楚享受的權利內容,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公平性,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安麗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去年6月寄發律師函給國內的量販店業者,指稱所販售的馬克杯使用圖案侵害安麗的權利。
公平會調查,律師函所指稱的馬克杯共有5個以上不同花色,各種花色交錯、一正一反放置在賣場的展示花車上,馬克杯底都貼有商品來源標籤,載明馬克杯的供應商、聯絡電話及地址。
公平會表示,安麗極易從商品標示得知涉及侵害的製造商、進口商或代理商,並與其聯絡,卻逕自發函給通路,且於寄發律師函前,未曾與馬克杯的供應商聯繫,請求排除侵害。
公平會說,安麗的律師函中沒有說明侵害權利種類或著作權內容,是指圖樣本身、圖樣所附著的商品、還是圖樣著作的表達方式等,同時也沒說明圖案的原創者、原創日期、該圖樣如何與安麗的識別符號連結。
公平會認為,安麗律師函中沒載明所享有的特定權利種類、明確的權利內容、範圍或受侵害的具體事實,就對第三人發函,通路商很難依律師函配合安麗要求協助其排除侵害,更可能因恐懼涉及侵權而將相關商品下架,因此處安麗6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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