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韵綜合報導)林彪集團的五位幹將黃、吳、葉、李、邱中排名第四的李作鵬,在當年的九一三事件中,作為林彪集團要員受審。事隔十七年後,李作鵬給中共的信中,稱自己是為周恩來背黑鍋,周明知林彪要外逃,未採取有效措施阻撓,故意把林彪放跑了。
李作鵬有中共所謂的文化大革命中曾擔任總參謀部副總參謀長兼海軍政治委員。《開放雜誌》報導說,九一三事件林彪起飛的山海關機場是海軍機場歸李作鵬管。李作鵬作為林彪集團要員受審,最嚴重問題就是林彪從他負責的山海關機場出逃。
李作鵬在他去年出版的回憶錄中,有兩封他去世前給中共中央的信,其中一封指周恩來已知林彪要外逃,未採取有效措施阻撓,結果把林彪放跑了。
他說自己是為周恩來背黑鍋。他在信中說,1971年9月12日深夜林彪的三叉戟飛機到達山海關機場,周恩來打電話向他查問,指示這架飛機需經周恩來、黃永勝、吳法憲及李作鵬四人聯合指示才可放飛。李作鵬當時完全不知內情。
到林彪出逃後的13日早晨中共召開政治局緊急會議,報告林彪外逃經過,李作鵬大吃一驚,才知道周恩來早已知林彪要出逃,而他竟然被蒙在鼓中。
他在信中說,周恩來既知林要外逃,他有權力也有能力獨自專行處理事件,阻止林彪座機起飛,但卻搞了一個無法處理緊急情況,容易貽誤時機的四人一起決定,等於是有意放跑林彪。
李作鵬認為,如果把林彪扣住,林彪不承認外逃反責怪周恩來限制其自由,周將很為難,因此要四人共同負責。李作鵬說,後來審判林彪集團,在山海關機場問題上,特別法庭迴避了周恩來的重大失誤,把他打成了替罪羊,而他自己為了大局咬緊牙關,絲毫不敢涉及周恩來,但事過十七年後,決定講出真相。
李作鵬簡介
林彪手下「五員大將」是吴法宪、黄永胜、李作鹏、邱会作、叶群,「九一三」事件后,幾乎每個中國人都能很順當地按姓氏點出「五員大將」――黃、吳、葉、李、邱,其中的李,指李作鵬。
1914年4月24日,李作鵬出生於江西省吉安縣(今吉安市)的山區農村一個農戶家庭。在當地本家辦的鄉塾里讀過一些書。
1930年,16歲的李作鵬報名參加了紅軍;1938年所謂的抗日軍政大學成立后,李調到抗大任隊長一職,林彪出任抗大校長,由於李表現好,林彪很快就發現並培養了他。
1968年李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海軍政委。1971年10月,李作鵬因九一三事件被押,1973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被確認為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刑后,李作鵬在秦城監獄服刑,後來獲得保外就醫,09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