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男砍死女 一審15年

【新唐人2012年7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4日電)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黃姓男子持刀隨機砍死女子,並自稱「砍很用力,女子應該會死掉。」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刑15年,全案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32歲的黃姓男子長期有幻聽、多疑、易怒等情緒症狀,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雖持續追蹤治療,但仍不斷出現幻聽干擾。

法院指出,黃姓男子今年初未按時服藥,導致精神病發作,自稱有人在耳旁要求他持刀殺人,男子隨後在農村持柴刀尋找目標。

男子隨機見路過的林姓女子,尾隨數十公尺後猛砍女子頭、頸等13處,導致失血身亡;男子犯後還清洗柴刀,並放置家中;警方事後循線逮捕男子。

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向法官表示「砍很用力,女子應該會死掉」等語;法官衡量男子精神狀況與智識程度,依殺人罪判刑1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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