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牽掛貴州殺官烈女張全秀及她的孩子

【新唐人2012年7月2日訊】王玲被堵家門第四天

貴州德江,小地方,好地方。

一把小刀,鑄就了南國烈女張全秀,與北疆的英勇男兒夏俊峰遙相呼應對照。一曲血腥悲壯的二重唱,來自深山,來自底層。是洶湧澎湃的大合唱,他們是領唱。

沒有了丈夫的依靠,在苦難中掙扎奔波,用瘦弱不堪的雙肩為女兒, 為了一個原本殘破的家強撐起一片天的女人,光明磊落,氣貫長虹。

中國人是一個喜歡定居而不喜歡流動的種族。他們貪戀親人,家庭,故土。再苦再難輕易都不願意離開祖輩久居的那片水土。所以,對於中國人來說,有一個自己的蝸居,與家鄉的山水為鄰,長相廝守,是一個亙古不變的追求。只有如此,心裡才踏實。房子是最基本的生存元素,有了它之後,才能有諸如幸福,快樂,富足等一系列的其他追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非得強拆嗎?就不能為她找一個安身之所嗎?

張全秀的生存現狀,決定她的追求只能是,僅限於,有一個自己的蝸居的最低的生存標準。那個自己拚命建立起的兩間平房,不但囊括了她所有的積蓄,也囊括了對女兒的所有的愛,寄託著她全部的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兩間平房,成了她生命追求的無以復加的最高值……她沒嫁人,也沒有靠人。「有情義,有擔當,無依無傍我自強,這一身傲骨敲起來錚錚的響」!年好過,日子難熬,一個農婦,所作所為,令人眼眶潮濕,令人肅然起敬!

然而,面對一次次的壘起,又一次次被推倒的房屋,這個顛覆的過程,也讓她的憧憬一次次的升騰又一次次被摧毀。六次!六次!!!在這個機械的過程裡,她的情感和生存的勇氣被一再蹂躪和折磨,卻得不到來自於社會的一絲的同情和安慰。更沒有人給過她一丁點兒希望。她的所有美好暢想最終在冷血的「執法」下淪入谷底。

絕望之後的她,能怎樣?一個只想保護自己的財產的女人,何罪之有!?強拆者就是赤匪、就是強盜!毀我家園憤起反抗而殺之就是自衛! 張全秀無罪張全秀是女人的驕傲!!! 面對六次強拆,一個男人又怎樣???難道那六次強拆人家寡婦的房的官員張波還是人嗎?不該殺嗎?誰也別站著說話不腰疼,啊!!!都聽見了嗎?誰也別站著說話不腰疼!啊!!!啊!!!

一而再的摧毀別人的家,這叫法律嗎?這和法律健全不健全有一絲一毫的關係嗎?法律已經是鋪天蓋地連篇累牘了,只不過它在那些人手裡要麼是婊子任其玩弄,亦或是打手任其驅使。

有人去和她交流和溝通嗎?有人去關心一下她,為她的生存想想辦法嗎?假如房價不是高的離譜,假如地方政府可以為她提供一處哪怕簡陋和狹小的廉租房…….,一個堅韌,沉默,膽小,善良的女人,她何至於去走上殺人的道路?

張波的死不冤,因為他可以選擇諸多的方式方法解決問題。他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有著絕對的主動權。但他不選擇光明良善,卻偏偏選擇死亡罪惡,誰能攔得住?他有權有勢,至少他有能力拆了張全秀的房子而不是張全秀拆了他的房子,在陽光下製造罪惡 !他拆完別人的房子他有房子休息去了,張全秀母女怎麼辦???孤兒寡母也是人那!!!知道嗎???

可是張全秀沒有選擇,沒有退路。她是卑微草民在這個畸形生態下被欺凌,被遺忘的寫照,她是眾多弱勢群體中的一員,在惡人惡勢力面前,她無力抗拒,只能聽天由命,任人宰割。導致這件事情發生的源頭在於社會公平的缺失。

如果覺得她的唯一的賴以生存的房子是非法的違法建築,那麼請先提供給她一個不違法的建築,一個安身之所,然後你再拆除這就是按照法律執法,就是知法懂法,就是依法辦事了。

中國並不富裕。我們的領導人送給他國的錢卻一個比一個多,國家的錢說送就送,沒有監督體制。草民的生活無助、窮苦,卻得不到任何幫助,整個國家沒有意識體制,是危機體制。

現在的領導只關心GDP,以為出台幾項惠民政策就是關注民生了?老百姓要的是公平正義,是尊嚴,是安全、是解決實際困難。而這些領導是不會關心的,他們只關心他們的地位、利益,政績!古代根本就沒GDP,今天,是官為重,社稷為輕,民則更輕。

國家需要科技國防等方面的發展,但在關注「嫦娥」之時,更應該關注「竇娥」。畢竟,「嫦娥」在今天只是一種被賦予意義的國家想像,她永無止境。而「竇娥」涉及具體的生命、尊嚴與底線倫理,垂青她的命運才是國之根本。」

草根弱女王玲 手機 15201472645

黨開會被堵家中第四天 2012年7月2日星期一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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