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追討債務官司 格瑞那達勝訴

【新唐人2012年6月29日訊】(中央社金斯敦28日綜合外電報導)台灣官方銀行追討加勒比海小國-格瑞那達(Grenada)債務案,美國法院裁定格瑞那達勝訴。銀行委任律師表示將再上訴。

格瑞那達官員今天表示,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最新裁決,至少讓該國暫時躲過財政危機。

格瑞那達在與台灣仍有邦交期間,中國輸出入銀行提供3000萬美元貸款資助格瑞那達基礎建設方案。但格瑞那達政府2005年轉與中國大陸建交,北京提供資金為該國建板球體育場,並提供艾文颶風(Ivan)災後數百萬美元的重建經費。

中國輸出入銀行便向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提告,追討兩國仍有邦交時提供的優惠貸款。

法院先前裁定格瑞那達觀光相關收入要交給中國輸出入銀行以充抵債務,但這項裁定遭到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法官貝爾(Harold Baer)推翻。

遵照先前法院裁定,遊輪、航空業者過去9個月必須交付給格瑞那達當局的費用,已由中國輸出入銀行代收。

貝爾16日的裁決,代表格瑞那達可取回已經流向中國輸出入銀行的收入。他說明,這些款項是格瑞那達「執行公務所需收入來源」。

據格瑞那達港務局總經理菲力普(Ambrose Phillip)表示,光是港務局就有66萬美元收入依法院先前裁定流向中國輸出入銀行。

中國輸出入銀行委任律師森密特(Paul Summit)表示打算再上訴。

格瑞那達財務部長勃克(Nazim Burke)不否認積欠台灣的債務必須償還,但辯稱這筆費用是中央政府積欠,而非他所聲稱「獨立運作」的機構。

他指控目前是反對黨領袖的前首相密契爾(Keith Mitchell)2005年轉與中國大陸建交的外交手法笨拙,早該料到台灣的後續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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