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健保費 醫美醫師判2年2月

【新唐人2012年6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有詐領健保費前科的陳姓醫美醫師,又被控利用自費上門接受雷射等手術病患的資料,偽造不實病歷向健保局詐領費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等罪判處他2年2月徒刑。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健保局接獲檢舉查出,陳男任職於位在台北市民生社區的醫美診所,在民國99年間利用病患上門自費接受雷射、美白等醫美手術後,取得對方資料,進而偽造病歷佯稱對方有治療濕疹、異色症等,藉此虛報健保點數,向健保局詐領共新台幣2萬8000餘元。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詐領健保費,辯稱確實有幫病患治療。但這11名病患向法官證稱,只有自費單純接受雷射、美白針、肉毒桿菌等手術,並沒有治療接觸性皮膚炎、濕疹、異色症等疾病。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健保是用來保障國人的健康珍貴公共資源,陳男身為醫療人員,竟以不法手段詐領健保費,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判處他2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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