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彭宇案” 老太摔傷告7歲童索12萬

【新唐人2012年6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張旖旎綜合報導)三年前,一個七歲孩子被一位七旬老太告上法庭。老人說,她下樓時被小孩撞成七級傷殘。孩子則說,自己是見到老人摔倒去扶她。撞人還是扶人?有關部門在去年甚至還就此推出了長篇大論的“技術規範”予以指導,但或許真正需要指導和提高的是人的倫理道德。

對於此案,長沙雨花區人民法院曾作出一審判決,孩子楊兵(化名)賠償3萬元。被告不服上訴,但因雙方都不能提供足夠證據,時近三年,此案懸而未結。近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此案,並作出二審判決,推翻原有判決:楊兵一家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事件:老太摔傷狀告7齡童

大陸媒體報導,今年11歲的楊兵,讀五年級,家住長沙阿彌嶺社區。三年多前,年紀小小的他捲入了一場持續兩年多的官司,事後他也不得不轉去外地讀書。

楊兵的父親楊偉介紹,2009年2月21日,楊兵放學回家,在樓下路過,看到鄰居張老太摔了一跤,他馬上上前去扶。在其他鄰居的喊叫聲中,楊兵的爺爺跑下樓來,看到的卻是張老太緊抓著大哭的孫子不放的一幕,張老太稱楊兵把她撞倒了,而楊兵則大哭不止,說不出話。楊偉說,他們見狀,趕緊把張老太送到醫院,第二天還墊了1500元醫藥費。張老太后被鑑定為七級傷殘。

“回家後,我仔細問了孩子,他說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他想去扶她起來,但是7歲的孩子力氣小,扶不起,所以有身體接觸。”楊偉說。其後一年多,張老太的家人多次上門要求賠償,社區也介入調解,但都沒有結果。

2010年12月16日,張老太向雨花區人民法院起訴,向楊家父子索賠12萬多元。

二審:原審判決欠妥予以撤銷

“一審判決後,我們堅持上訴,小孩子是去幫忙的,為什麼還要我們賠錢呢?”楊偉同時表明,老人的大部分醫藥費已經醫保報銷,而自己與妻子係無業人員,無任何固定財產,“法院一審‘綜合雙方經濟情況’所作的判決也沒道理。”後來,有律師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今年6月初,楊偉收到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駁回了張老太的全部訴訟請求。

當陳述句成了疑問句

是撞倒?還是扶起?類似的爭端頻繁見諸報端,而幾乎每一次雙方都各執一詞,真相始終撲朔迷離。道德的淪喪讓人不敢伸手去扶一下不小心跌倒的人。

上例中的紛爭仍是如此,只是雙方一個是七旬高齡的老人,一個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7歲小孩。“扶老人”本不是什麼天大的事,但因諸多類似事件的發生,不知何時,伸手扶一把老人卻由一個陳述句換成了疑問句,甚至有關部門還就此推出了長篇大論的“技術規範”予以指導。一個原本作為本能的動作,竟然變得如此“理性”和“遲疑”,讓人不禁心生感慨。

類似案例在中國大陸已不是新鮮事

2011年8月29日,合肥市桃花社區大三景路邊,72歲的老太謝某在路邊行走時被三輪車從背後撞倒,導致其左股骨頸骨折。事後,謝某認為是當時在車邊玩耍的9歲男孩小明(化名)所為,遂起訴至法院要求索賠近4萬元。而小明和其家人卻堅稱並沒推車撞人。

2006年,“彭宇案”曾引起全國嘩然。南京男子彭宇因攙扶摔倒在地的老太反被告上法庭,法庭宣判彭宇支付老太四萬多人民幣。宣判後彭宇說:“再不會這麼衝動了”,此案唯一證人陳先生也大聲對著攝像機說:“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

2011年,一些大陸大學教授成立了“攙扶老人風險基金”,專為攙扶他人反被冤枉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基金賠償。隨後中共衛生部公佈《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指出攙扶老人要分情況處理。民眾則直指,當今大陸道德淪喪,攙扶老人是件平常的事,又成立基金,又是指南,極盡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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