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方姓男子被控去年間因兒子遭吳姓同學打傷,他與吳姓學生的父親在派出所談和解時表示「打回來就和解」,教唆兒子動手打傷對方;北檢今天偵結,依教唆傷害罪嫌,將方男起訴。
檢方指出,方姓男子於去年8月間,因他未滿18歲的兒子遭吳姓同學等人打傷,他與吳姓學生的父親相約在台北巿的木柵派出所談和解。
起訴書指出,方男當時表示,如果要和解必須要讓兒子打吳姓同學「打回來」,吳父表示同意後,方男便指使兒子徒手毆打吳姓同學,導致對方的頭部外傷及臉部腫痛;吳父帶受傷兒子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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