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30日訊】5月29日,紐約“法律戰項目”召開了專家研討會,探討法律被一些極端組織利用、濫用,來壓制言論自由的問題。前美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John Bolton)博爾頓表示,在國際法範圍內,這個問題同樣存在,這就是為甚麼美國和北約在對前南斯拉夫、薩達姆和卡扎菲採取軍事行動時,不得不繞開聯合國安理會。
博爾頓表示,儘管有人提出聯合國安理會才是唯一有權批准使用武力的機構,但他認為,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才是真正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民主國家有權根據自己國家的憲法採取軍事行動。
前美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John Bolton:“2003年,布希政府決定打掉薩達姆政權,有人批評他沒有得到聯合國安理會的的授權就動武,但是,如果布希政府真的去徵求安理會的同意的話,肯定會被俄國、中國,甚至法國否決。”
博爾頓表示,自我防衛的權利是天賦的,不必取得安理會的同意。
前美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John Bolton:“不知奧巴馬政府會不會決定對敘利亞動武,如果真的那樣,肯定會遭遇到俄國的否決,這說明這個問題會一次次出現,我覺得在這個問題上,美國和其他民主國家完全應該堅持符合本國憲法的立場,而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也賦予了進行自我防衛的權利。聯合國憲章提到了自我防衛的權利是天賦的,所以不必去問安理會說:‘媽,我可以嗎?’”
“法律戰項目”的主任、人權律師戈德斯坦(Brooke Goldstein)說,雖然很多濫用法律的案件常常被駁回,但被拖入訴訟案本身,卻影響了人們自由的發表言論,增加了言論自由的代價。
法律戰項目主任Brooke Goldstein:“我們的法律系統被利用來損害我們自己的利益。這就是我們在兩年前成立‘法律戰項目’機構的原因。這個機構是個法律智囊團,它不但關注法律被利用的事件,同時提供義務的法律幫助和財務資助,幫助那些因發表自由言論而被濫訴的人。”
紐約曼哈頓區檢察長萬斯(Cyrus Vance)、以色列駐紐約總領事阿哈羅尼( Ido Aharoni)、作家阿邁德(Qanta Ahmed)也分別發表了他們對於法律被濫用這個問題的看法。
新唐人記者曾錚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