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18日專電)上月中旬在菲律賓南部城市被捕的72名中華民國籍電信詐騙嫌犯,由於證據不足,台菲警方針對他們提出的多項控告,全被納卯市地檢署駁回,可能將他們遣送回台灣。
納卯市地檢署在1份決議中說,控方未能證明查獲的物品實際上被辯方用於從事不法行為,因此沒有理由控告他們「非法使用通訊器材」。
此外,警方針對台嫌提出的違反「電子商務法」以及「非法持有槍械」等控告,也一併被駁回。
4月18日,台灣刑事警察局與菲律賓警方聯手在納卯市(Davao)破獲3處電信詐騙集團機房,逮捕72名台籍嫌犯、6名大陸籍嫌犯,並搜出大批電腦、通訊器材、犯罪教戰手冊,還有幾把手槍。
6名大陸籍嫌犯因不包括在遣送程序之內,早前已經獲釋,而72名台籍嫌犯目前拘禁於納卯市警察局拘留所。
菲律賓移民局納卯市辦事處表示,遣送台嫌出境的準備手續已經完成,目前正等候馬尼拉的移民局總部作出裁示。
72名台嫌的律師陶瑞昂(Israelito Torreon)向當地媒體表示,他們已預期到這些控告會被駁回,現在就等移民局把他的當事人遣送回台灣,面對台灣的法律程序。
但陶瑞昂相信,他的當事人被送回台灣以後,也會獲得無罪開釋。他預料,台灣的檢察官也會基於同樣的不予起訴,「沒有控告這72人的理由,事情到此為止」。
在菲律賓發生的跨境電信詐騙案,因為犯罪地在菲律賓、嫌疑人為中華民國籍,而受害人在中國大陸,因此台菲兩地的司法機關都難以處置。
自2011年2月的台嫌遣陸事件發生迄今,在菲律賓被捕的近100名電信詐騙嫌犯全被釋放候傳,但之後即行蹤不明;其中有少數人被遣送返台,也多因證據不足或沒有證人而被釋放。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2/05/18/a70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