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6日電)台東朱姓男子豢養保育類台灣獼猴和黑眉錦蛇,遭警方查獲送辦。朱男堅稱是「家犬叼回」,檢察官質疑「狗有可能捉得到猴?」,不採信朱男說法,將朱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判。
根據台東地檢署起訴書,住台東大武鄉的朱姓男子,今年3月22日在自家豢養台灣獼猴1隻後,又於25日養了1條黑眉錦蛇,但因未向主關機關合法申請豢養,遭人檢舉;屏東縣枋寮分局獲報後,於26日跨縣偵辦,當場於住處搜出分別被鍊著及關在籠子的台灣獼猴及黑眉錦蛇。
警方後來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訊問時,朱男辯稱台灣獼猴是家裡1隻黑狗叼回,他發現趕緊用鐵鍊拴住;未料,隔幾天家犬又叼回1條黑眉錦蛇,他將蛇放入籠子內。他都有固定餵食猴子和蛇,並準備放回山上。
檢察官認為朱男住家環境雖靠山區,但就台灣獼猴生長環境,不會輕易跑入人群居住場所內,且獼猴行動敏捷,狗應不易捕捉,更不用說是黑眉錦蛇,認定他的豢養行為都已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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