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0日電)涉嫌酒駕撞死人的男子葉冠亨,高雄檢方已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被害人家屬則透過律師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賠償告訴,求償新台幣1200萬元。
葉冠亨被控4月25日在高雄市區涉嫌酒駕,先追撞垃圾車,再波及路過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與葉男同車的陳姓友人當場死亡,李婦的許姓丈夫疑因傷心過度,也於4天後猝死,留下8歲孤女。
葉冠亨7日到高雄地檢署出庭應訊,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諭令他以100萬元交保。
許家家屬則是透過律師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賠償告訴,求償撫養金、精神慰撫金和喪葬費等共計1200萬元,並聲請假扣押,以防止葉冠亨脫產。
家屬表示,葉冠亨曾表示會於許家夫婦出殯時致歉,但未出面,只於8日晚間打電話道歉,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家屬說,葉冠亨的道歉已無法挽回什麼,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提供夫婦倆留下的稚女最佳照顧。稚女目前先由阿公、阿嬤共同監護。
雄院表示,受理這起民事求償案後,承審法官依例會先查清葉冠亨名下的財產,並審酌肇事者的經濟能力和相關要件,做出合理的裁判。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2/05/10/a699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