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遠東集團太百委任律師楊政憲今天表示,遠東質疑經濟部回應遠東可就其同意太流臨管人召開太百股東臨時會提行政救濟,沒有實質意義,因撤案費時,屆時經營權已更換。
楊政憲指出,雖然經濟部商業司就其同意太流臨管人召開太平洋崇光(SOGO)百貨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一事,回應遠東集團若不服,可自行提行政救濟;然而行政處分要執行到行政法院撤銷該案,通常要費時一、兩年,行政救濟聽起來可行,但根本上沒有一點實質的意義及效果。
他進一步舉例,情況就像是商業司撤銷太流增資登記的行政訴訟,至今都還在訴訟中,商業司又已同意太流臨管人申請召開太百股東臨時會一樣;屆時今年8月4日太百董監事已改選完畢,意即商業司同意召開太百股東臨時會的裁定,就是要將SOGO經營權做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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