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擬提防逃條款 司院尊重

【新唐人2012年4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6日電)前立委羅福助通緝,國民黨籍立委王惠美今天質詢說,法務部曾建議修改刑事訴訟法,防止被告逃跑。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法務部若提相關對案,會尊重法務部意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惠美質詢說,法務部在民國94年間曾將「有罪羈押暨宣示判決被告應到場制度」相關修正草案函送司法院。

林錦芳答詢說,法務部曾函送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給司法院,但「有罪羈押」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司法院曾召開公聽會,考慮到替少數人設定有罪羈押,會損害多數被告人權,因而沒有通過。

林錦芳說,罪犯偵查、執行問題屬於法務部業務範圍,若法務部提出有關防止被告逃跑的相關對案,「會尊重法務部意見」。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潘孟安表示,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涉內線交易案尚未判決確定時,北檢依照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發函要求法院注意趙建銘行蹤;但羅福助判決確定,檢察機關卻沒有注意,讓他逃跑。

法務部參事覃正祥答詢表示,刑事執行部分,交由各檢察署執行,法務部不會干涉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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