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施怡君綜合報導)2011年4月27日,上千位上海訪民到國家信訪局上訪,當局並出動500名警力平息這起民眾維權事件,引起各界注意。為了紀念這個維權的日子,最近上海大批訪民開始抵達北京,準備在27日再次集體維權。
據《博訊網》24日報導,星期二就已經到達北京的上海訪民許國治、吳玉芬、虞春香、程玉蘭表示,27日是4.27集體維權紀念日;在中共18大召開前,上海訪民會在這天向全國訪民展示自己維權的決心。除了上海訪民,來自遼寧與武漢的訪民馬志學、彭漢懷也表示,要在27日那天參與上海訪民的集體上訪。
4.27上海維權事件
2011年4月27日,上海市上千訪民集體到北京國家信訪局上訪,訪民們投訴上海當局在強拆過程中的行政不作為,但沒想到,北京警方已被上海當局收買來共同攔截訪民,很多訪民在當天就被上海駐京辦人員連同北京警察強行押上巴士,扔到荒郊野外。
上千名的訪民當中除了抗議上海當局非法行為外,還有要求釋放維權代表民眾、也有被判勞教剛出獄的拆遷戶,他們聚集在一起反應各種訴求。
訪民們希望能夠還給他們人權、有飯吃、有住房的權利,卻遭當局出動大批武警強制驅離,訪民們僅有的禦寒衣物等物品不但被毀掉,還遭強行抓捕。
不落實人權 法律成空談 百姓喊冤
《美國之音》三月份登刊一篇題為「中國訪民呼籲落實人權原則」的文章,談到這次中共「兩會」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被寫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文章質疑,對於人權受到侵害的民眾而言,是否真的可以使他們冤情得以解決?
報導援引上海訪民李淑傑丈夫葉先生說,他的太太由於「兩會」期間去北京陳情而被帶走的,這樣的情況從八年前他家房子被強拆後,至少發生過五、六次了。
葉先生:「有一天(下班)回來,發現老婆不在家了。孩子説,媽媽被他們帶走軟禁起來了。」
面對修正案,葉先生表示贊同,卻也指出:「這個就要看執行的人怎麼樣了。光講是沒用的,條條框框定得再多也是不行,起不到約束作用嘛!」
另一位來自遼寧省阜新市的楊屹山,在入獄三年,受到警察虐待與非人道對待,使他出獄後,成為一名殘疾人,也讓他走上了上訪之路,至今還未得到政府回應。
楊屹山表示,現在中共的政府官員把所謂的「持久戰」、「遊擊戰」這一套用在老百姓身上了,用在訪民身上了。「把肥的拖瘦,把瘦的拖垮,把垮的拖死。」
律師:應保護民眾基本人權
律師莫少平談到:「特別是行使公權力的這些機構和人。……中國目前(應該)是怎麼樣下大氣力,不要僅僅是在立法上規定得很漂亮,而是應該在司法中如何嚴格的依照已經規定出來的法律(行事)。」
他説:「即便他最後被認定為是罪犯,他的基本的權利也應該得到保護,不能強迫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證其罪,不能通過刑訊逼供的形式來獲取供述,口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