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5日訊】王立軍夜投美領館,引發了中共六四後23年來最大的政治危機。兩個多月來,這場中共高層內鬥吸引了全世界的關注。
從現在的情況看,中共當局很可能會以刑事罪名打倒薄熙來。問題是,這種刑事罪名是真的嗎?抑或只是栽贓陷害。
依我之見,假如當局給薄熙來安上刑事罪,那多半是有真憑實據的。
首先,以薄熙來的目無法紀,膽大妄為,貪污腐敗,殺人滅口一類的事,他完全做得出來。
其實,不只是薄熙來,中共高官中,恐怕很多都犯有類似的刑事罪。一點沒有的反倒是鳳毛麟角。
再有,對薄熙來這種太子黨高官,當局不敢隨便栽贓陷害,否則只會自食其果。
平常我們都說,共產黨統治人民,靠的是謊言與暴力。就共產黨和人民的關係而言,這話無疑是對的,但是對共產黨自己,對共產黨統治集團內部而言,這話就不那麼對了。
比方說,胡錦濤就不可能靠謊言和暴力去統治另外八個政治局常委。胡錦濤要想讓自己的主張變成決策實行下去,他免不了要用擺事實講道理(哪怕是他們那一套私理)的方式,說服其他八個常委--也許還要說服一些退休的大佬,至少是說服其中的多數。
如今的中共不是領袖獨裁,而是寡頭專政。其實,就算是領袖獨裁,領袖也不可能隨心所欲。在很多情況下,獨裁者也需要贏得他的一部分同僚的自願的贊同,起碼是接受。
王立軍事件一出,很多人都聯想到41年前的林彪事件。這兩件事確實有不少可比之處。
我們知道,在林彪事件後,毛澤東親自下令,給縣團級以上的幹部全文傳達林彪的所謂「反革命政變綱領」《571工程紀要》。《571工程紀要》對毛澤東的批判很尖銳,有振聾發聵的效力,對毛的形象傷害很大。那時候我們就納悶,毛澤東難道不知道全文傳達《571工程紀要》會產生副作用會產生反效果嗎?
事後再想,毛也是出於無奈。因為出了這麼驚天動地舉世皆知的一件事,他可以不在乎老百姓怎麼想怎麼看,但是,他不能不在乎廣大幹部怎麼想怎麼看,特別是那些高級幹部怎麼想怎麼看;他不能不對他們給一個說法,有一個交代。
既然在913的前一天,報上還在繼續說林彪是副統帥,是親密戰友,是黨章上規定了的接班人,怎麼第二天就叛國投敵了呢?毛必須讓幹部們相信,林彪是兩面派,其反革命的一面隱藏得很深,所以把大家都騙過去了;然而要證明林彪還有不為人知的反革命的一面,你就必須把那一面的材料找出來,原封不動地給大家看。
毛澤東何嘗不知道傳達《571工程紀要》對自己傷害很大,可是他擔心的是,不傳達只怕傷害更大。
關鍵在於,林彪一行的屍體是在蒙古境內發現的,這事瞞不住。同樣的,王立軍進入了美國領事館,象海伍德死亡的事,美國總統比中國主席還先知道。中國方面無法一手遮天。
照這樣說,假如中共當局要給薄熙來定上某種刑事罪,那也是不得不然。那也沒有冤枉薄熙來。
然而,給薄熙來判罪,雖然不算冤枉,但也決算不上公正。因為犯有類似罪過的高官比比皆是,單單判一個薄熙來顯然是選擇性辦案。只是,如前所說,既然你薄熙來的事情捅到國際上去了,舉世皆知,不辦也不行。很多人開車超速,因為沒被警察發現,或者是有警察看見了假裝沒看見。你卻是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廣眾之中,在警察局的大門口超速,警察想假裝沒看見都不行。
薄熙來案件使中共陷入困境,嚴辦很丟臉,不嚴辦更丟臉。無奈之下,它選擇了嚴辦:這好像會讓臉丟得少一點。但麻煩是,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它充分暴露出中共統治集團貪污腐敗,徇私枉法猖獗到何種地步,充分暴露出其內部爾虞我詐,勾心鬥角,罔顧起碼的道德底線,從而使得民心發生了不可逆轉的改變,也使得統治集團內部的相互關係和互動方式發生了不可逆轉的改變。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王立軍薄熙來事件對共產專制體製造成的衝擊,已經大大地超過了當年的林彪事件。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