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9日電)自今年5月8日起,衛生署公告須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的水產品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餐盒食品工廠及乳品加工食品業等4大食品業,應聘用食品技師。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鄭維智指出,為了食品安全源頭管控,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第4點規定,管制小組成員至少1人應具備食品技師證書,5月8日實施後,未聘用食品技師者,會被處新台幣6萬到600萬元罰鍰。
衛生署指出,根據考選部資料顯示,自民國79年至100年底,取得食品技師證書人數,計9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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