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6日訊】(中央社台北6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導,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嫌賴昌星今天上午9時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賴昌星曾以廈門為據點,利用遠華公司名義,採取進口貨物不報關、偽報貨品名稱等方法走私5年,走私汽車、成品油、香煙等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由於涉案金額龐大,被稱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
遠華案爆發後,賴昌星於1999年經香港逃往加拿大,直到去年才被遣送回中國大陸,在加拿大長達12年。
報導說,賴昌星善於用金錢、美色等拉攏相關部門官員,為他的走私活動提供幫助和庇護。遠華案導致一大批官員下台,其中包括3名省部級幹部,8名廳級幹部,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等14人被判處死刑,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等都因案落馬。
據報導,今天的庭審過程不公開,廈門媒體已接獲記者不得進場的通知,但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在內的4家媒體,獲准從北京派記者前往旁聽。
而在廈門法院官網,只能查到案號(2012)廈刑初字第26號案,「被告人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承辦人為刑二庭黃冬陽,沒有其他進一步開庭資訊。
報導指出,在公訴的案由中,未列舉此前檢察機關公布的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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