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嫌潛逃遭疑縱放 法院稱依法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黃進恭台北5日電)一名高姓男子因停車糾紛遭殺害身亡,殺人被告獲法官交保後潛逃,至今下落不明。死者的父母今天由立委陪同舉行記者會,淚控法官縱放殺人犯。法院說,法官依法裁定。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吳宜臻陪同死者父母高漢章、鄧美櫻舉行記者會。鄧美櫻聲淚俱下控訴法官縱放殺人犯,她說,家屬是在出民事庭時,才知道刑事庭的法官把凶手交保,到二審開庭傳不到被告,才知道被告棄保潛逃,質疑法官與被告間有不當的利益勾結。

蔡其昌、吳宜臻表示,民國99年3月,28歲的被害人因停車糾紛遭被告蕭智遠持刀殺害,蕭一審被依殺人罪判刑15年後,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張恩賜、廖慧如、楊萬益卻以被告無羈押必要,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導致被告交保後棄保潛逃,被害人家屬卻一無所知。

具律師身分的立委吳宜臻說,被告曾因強盜等多項罪服刑8年,且又再犯殺人重罪,理應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羈押,法官卻讓他交保,顯有可議。為追究有無縱放,他們將聲請個案評鑑,看能否透過把法官送請職務法庭懲戒,還被害家屬公道。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林三元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先前因涉貪遭羈押,大法官會議做出釋憲,要求法官不得僅憑被告犯重罪做為羈押的唯一要件,必須另審酌有無逃亡或串證之虞。

林三元說,蕭姓被告當時案發後40分鐘即到警局自首,儘管他涉犯重罪也被判刑15年,但因法官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有逃亡之虞,才裁定20萬元交保。法官依法作出合理裁定,整起案件已由監察院著手調查,法官裁定交保是否有瑕疵就交由監察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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