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患拒隔離 傳染將涉刑責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5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多重抗藥性結核病患若拒絕入院或隔離,因此傳染他人者,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草案增列包括結核病在內的法定第二類傳染病病患,如因不遵守主管機關指示而傳染他人,將涉及刑責。

衛生署表示,日前曾發生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病人於隔離治療期間擅自離開醫院、或拒絕入院接受隔離治療的情形,造成社會不安、民眾恐慌,因此修正「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條文,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

此外,衛生署指出,為有效落實傳染病防治政策,需加強防範及減少錯誤或不實傳染病訊息的影響,草案規定,發表不實或錯誤的防疫訊息者,應配合更正。

有關傳染病疫苗接種糾紛,草案增列,除了醫事機構外,持有疑似疫苗接種後產生不良反應個案的就醫紀錄等資料者,應依主管機關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為釐清疑似預防接種致死者的死因,中央主管機關得實施病理解剖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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